从事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的生产经营性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资质管理要求,取得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国家秘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各类物品。国家秘密载体印制,是指以印刷、复制等方式制作国家秘密载体的行为。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实行分类分级管理。不同类别、等级的资质单位应当在规定的范围内从事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目前资质分为涉密文件资料、国家统一考试试卷、涉密防伪票据证书、涉密光电磁介质(含档案数字化加工)四类。
1、获得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可承接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单位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
2、取得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是公司软实力的体现,是对从事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所需要具备的综合能力,包括人员构成、技术水平、管理水平、技术装备、服务保障能力和安全保密保障设施等方面的认可;
3、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能够抢得先机,为公司带来切实的商业价值;
4、提升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和核心竞争力。
1、申请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从事印制业务三年以上,甲级资质申请单位还应当具备相应乙级资质三年以上;
(2)无犯罪记录且近三年内未被吊销保密资质(资格),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3)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监)事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涉密印制业务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人员无婚姻关系,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4)具有从事涉密印制业务的专业能力;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单位应当具备以下保密条件:
(1)有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
(2)保密制度完善;
(3)从事涉密印制业务的人员经过保密教育培训,具备必要的保密知识和技能;
(4)用于涉密印制业务的场所、设施、设备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
(5)有专门的保密工作经费;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保密条件。
3、申请涉密文件资料、涉密光电磁介质、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资质的单位不得有外国投资者投资。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申请资质以及资质有效期内的,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参与挂牌交易的股份比例不高于总股本的30%;
(2)实际控制人在申请期间及资质有效期内保持控制地位不变。
4、申请国家统一考试试卷、涉密防伪票据证书资质的单位不得由外国投资者控股。
5、申请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和信息披露制度,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外国投资者不得接触、知悉国家秘密信息。
6、申请单位申请不同等级和业务种类的涉密印制资质,应当符合涉密印制资质具体条件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