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内蒙古新思达科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国家认监委重拳出击:严格规范信息技术及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活动,不符合条件机构将被叫停!
来源:内蒙古新思达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于:2024-01-16 浏览次数:20479 字号【 【关闭】
时间:2024-01-16 字号【

各相关认证机构:

当前,部分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在开展认证活动时,不能持续满足认证规则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活动,根据《认证认可条例》等法规、规章,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已经取得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和(或)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批准范围的认证机构,要对照国家认监委《关于开展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的公告》(2012年第8号)及其附件《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国家认监委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规则》进行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加盖公章,于2024年1月5日前提交国家认监委。不能持续满足相关要求的,应当立即暂停开展相应领域的认证活动并进行整改。整改达到条件要求的,经国家认监委确认后方可继续开展相应领域认证活动。

二、认证机构开展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活动,应当符合《关于开展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的公告》及其附件《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的各项要求,须经国家认监委批准并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或其他信息技术相关领域的认证从业资格,或满足5年以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经历且颁发信息技术类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00张以上等条件,且具有10名以上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领域专职审核员。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认证机构不得开展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活动。

三、认证机构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活动,应当符合《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规则》的各项要求,须经国家认监委批准并具有3年以上管理体系认证从业资格,以及10名以上经注册的能源管理体系专职审核员。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认证机构不得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活动。

四、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国家认监委2014年发布的《关于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同时废止。


联系人及电话:朱宁馨   010-82262702

联系邮箱:liuyongyou@samr.gov.cn



国家认监委   

2023年12月18日


来源:国家认监委官网

无责声明:本文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并有删减,如内容有任何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内蒙古 呼和浩特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认证 咨询  ISO 管理体系 商标 高新 绿色建材 两化融合

分享到:
上一篇: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下一篇:经济日报:中国制造应向绿色
版权所有:内蒙古新思达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蒙ICP备19004192号-2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669号 营业执照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汇商广场.B1座10层 电话:0471-3680400 E-mail:xinsidanm@163.com 网址:www.xinsida.com.cn
您是第8472位访客!


版权所有:内蒙古新思达科技有限公司 

蒙ICP34987987-1号 技术支持